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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 18:17:53点击数:

各位老师好:

根据山东省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重点学科专业范围

本年度遴选重点面向数学、海洋科学、水产、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机械工程、作物学、园艺学、生物学、药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学科专业,和海洋机电装备与仪器、海洋材料科学与工程、海洋技术、海洋技术与装备、海洋资源与信息工程、物理与光电信息科学、人工智能、生物智能与生物计算、计算医学、个体识别诊断、零磁医学等交叉学科专业。

二、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一)攀登专家

1.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大创新成果,具有成长为顶尖人才的潜力。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指2023年以来引进或拟引进,省内用人单位间流动不视为引进人选,下同)后全职来我校工作。

5.有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的两院院士出具提名推荐信。不符合上述第2条的申报人选,院士提名推荐信须对人选行业影响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作出认定。

(二)特聘专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在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中,人文社科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人选申报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我校工作。

不符合上述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或其他人文社科领域急需紧缺的人选,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破格推荐信,对人选影响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和急需紧缺性等情况作出认定。

(三)青年专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为相关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其中,人文社科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人选申报

其他人文社科领域确属急需紧缺的申报人选,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破格推荐信,对人选行业影响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和急需紧缺性等情况作出认定。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到岗工作。(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出站博士后视为引进人选)

三、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攀登专家

学院可推荐1名人选。已获得1个支持期支持的攀登专家、期满评估“优秀”的特聘专家,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领军人才,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结构要求:学校推荐上述人选中,5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不得低于1/2。

(二)特聘专家

学院可推荐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1人,45周岁以上人选1人,需排序(各年龄段一起排序,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的可不参加排序)。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只推荐1人的,须为45周岁以下人选。

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在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期满评估“优秀”、因在国家级人才支持期内未纳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支持的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科技副职期满考核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省级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在期满考核后3年内申报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结构要求:学校推荐的上述所有人选,45周岁及以下的不得低于1/2。学校需优先推荐重点学科专业人选。

(三)青年专家

1.常规渠道(培养类)

学院可推荐35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1人,35周岁以上人选1人。因学院2023年度入选培养类国家级青年人才可增报1名申报人选,所有人选均需排序。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结构要求:学校推荐的所有人选,35周岁及以下的不得低于1/4。学校需优先推荐重点学科专业人选。

2.引才专项

学院可推荐人选1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全职引进人选,不受申报名额限制:(1)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名单,省级主管部门更新上传申报系统后会通知各单位)博士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2)住鲁两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名本研究领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3)学科配额申报指标。配额申报需满足引才专项第(1)条,省级主管部门将简化评审程序,论证给予支持。

各单位推荐的拟引进人选要充分与本单位编制岗位数和学校新确定的进人标准统筹考虑,满足要求。

(四)团队专项申报

本年度遴选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含存续期国家重点室,下同)和高等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支持以“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方式跨单位跨领域组建大团队,实施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单独组织评审。入选后,团队负责人纳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纳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管理;支持期内,给予2个青年专家配额,用于团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

1.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须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明确的攻关目标方向;团队成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团队成员应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紧密的合作关系,近五年共同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团队成员需来自2个及以上用人一级单位。其中,有依托共同体申报的,团队成员须来自共同体成员单位。(有共同体申报意向的人选,请联系依托山东农业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团队负责人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45周岁(1978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人选;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全职或引进后在学校工作,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

3.团队核心青年成员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为相关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全职或引进后全职在学校工作。

我校依托同一全国重点实验室最多可申报2个团队,各团队最多可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青年专家2人。推荐团队由各全国重点实验室自行确定,且数量不超过2个,无合适团队的可不推荐。

对2023年度入选的团队,给予1个青年专家配额,用于团队引进全球TOP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简化评审程序,论证给与支持。

各团队推荐的拟引进人选要充分与本单位编制岗位数和学校新确定的进人标准统筹考虑,满足要求。

四、有关说明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已入选泰山、齐鲁人才工程,尚在支持期的;尚在支持期内或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得申报。

2.2021年以来已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连续推荐同一层次两次未入选,或累计申报同一层次三次未入选的,原则上本次暂停申报。如上次推荐以来取得新的代表性成果,经用人单位申请,且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推荐意见(攀登专家须由两院院士出具),报省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不受申报次数限制。

3.泰山人才工程不得逆向申报,已获得上一层级支持的,不得申报下一层级。同一层级最多支持两个支持期,获得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国家级人才配套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视同已获得1个同等力度泰山学者工程支持期支持。

4.尚在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得申报。如已出国家级青年人才支持期,确有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需求,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用人单位申请放弃省级配套支持,报省级配套支持管理部门同意,可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5.申报人选要认真拟定工作计划书,不得在答辩环节擅自调整,不得在签订正式工作任务书时擅自削减,否则取消申报人选资格。已获得同一项目支持的,所列目标任务原则上要高于上个支持期所列目标任务。将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作为支持期内的重要任务,支持期内未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不得申请参评“优秀”等次。

6.各单位入选国家级人才奖励申报名额,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用于各途径申报。

7.所有申报人选只可选择本年度一种申报途径,不可重复申报。

8.申报人选须仔细阅读《泰山人才工程评审工作纪律书面告知单》,签订《申报承诺书》。对违反遴选纪律的,上级将列入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学院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申报条件和资格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背景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人选有关材料须在单位内部公示。

2.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月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huihui@sdu.edu.cn

个人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2)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4)

团队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报告需说明全国重点实验室遴选程序、资格审核及考察意见,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3)申报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4)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4)

联系人:李慧慧

联系电话:8838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