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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09:37:03点击数:

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领域范围

本年度遴选重点面向数学、海洋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先进计算、工业母机、机器人、动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工装备、核电、氢能及储能、海水淡化、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智慧农机、种源“卡脖子”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

二、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道德情操,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在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

(一)特聘专家

1.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符合上述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的两院院士(人文社科领域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破格推荐信,对人选能力、学术水平、未来发展潜力等情况作出认定。

3.在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中,人文社科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人选申报;其他人文社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如需申报,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推荐信,对人选国内影响力、未来发展潜力和急需紧缺性等情况作出认定。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指2022年以来引进或拟引进,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出站博士后视为引进人选,省内用人单位间流动人员不视为引进人选,下同)后全职来我校工作。

(二)青年专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为相关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其中,人文社科领域主要受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领域人选申报;其他人文社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如需申报,须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推荐信,对人选国内影响力、未来发展潜力和急需紧缺性等情况作出认定。

4.全职在我校工作或引进后全职到岗工作。

三、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特聘专家

我院可推荐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人选1人,45周岁以上人选1人,需排序推荐(各年龄段一起排序,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的可不参加排序)。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根据上级要求,学校会优先推荐重点领域人选。

全职引进的国家级人才、具有海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终身职位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期满评估“优秀”、因在国家级人才支持期内未纳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支持的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科技副职期满考核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在期满考核后3年内申报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

学院推荐的上述所有人选,45周岁以下的不得低于1/2。只推荐1人的,须为45周岁以下人选。

(二)青年专家

各单位可推荐2022年以前入校人选1人,2022年后省外、海外引进人选1人,2022年度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的单位可增报1名申报人选(仅限重点领域),所有人选均需排序(引进培养一起排序,配额推荐需要参加排序,不受学校申报名额限制的可不参加排序;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配额范围见附件,下同)。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职引进人选,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1)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2020年度至2022年度名单)博士毕业生,在全球TOP200高校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的青年学者。(2)住鲁两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名本研究领域全职引进人选申报,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3)科技副职期满考核评为“表现突出的个人”,在期满考核后3年内申报的,不受单位申报名额限制,申报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学院通过配额推荐的人选,须为全职引进优秀青年人才,须满足上述条件(1)。山东省将简化评审程序,论证给予支持。

学院推荐的上述所有人选,全职引进的合计不低于1/2。只申报1人的,可以是本单位培养的人选。

(三)团队专项申报

本年度新增人才团队专项申报,遴选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中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人才团队以“特聘专家+青年专家”方式组团申报,单列申报名额,单独组织评审。入选后,团队负责人纳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纳入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管理;支持期内,给予2个青年专家配额,用于团队引进优秀青年人才。

1.团队申报条件

团队须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和明确的攻关目标方向;团队成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团队成员应在一线从事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紧密的合作关系,近五年共同承担过重大科研项目,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2.团队负责人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45周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人选;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全职或引进后全职在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3.团队核心青年成员申报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2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为相关领域的优秀青年人才;全职或引进后全职在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

我校依托同一全国重点实验室最多可申报2个团队,各团队最多可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人、青年专家2人。依托同一实验室申报的团队均需排序,且数量不超过2个,无合适团队的可不推荐。

(四)有关说明

1.已当选两院院士的;已入选泰山、齐鲁人才工程,尚在支持期的;尚在支持期内或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得申报。

2.已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一层次两次未入选,原则上本次暂停申报。如上次推荐以来取得新的代表性成果,经用人单位申请,且由2位及以上同一专业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出具推荐意见,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可不受申报次数限制。

3.泰山人才工程不得逆向申报,已获得上一层级支持的,不得申报下一层级。同一层级最多支持两个支持期,获得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国家级人才配套支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的,视同已获得1个同等力度泰山学者工程支持期支持。

4.尚在省级配套支持期内的国家级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得申报。如已出国家级青年人才支持期,确有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需求,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的,用人单位申请放弃省级配套支持,报省级配套支持管理部门同意,可申报泰山学者特聘专家。

5.将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作为支持期内的重要任务,支持期内未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不得申请参评“优秀”等次。

6.关于通知中不低于1/2的表述,以通知表述的顺序为准,包含人员向前进行涵盖。

7.各单位入选国家级人才奖励申报名额,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用于各途径申报。

8.所有申报人选只可选择本年度一种申报途径,不可重复申报。

9.其他申报途径将以纸质通知方式下发。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将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申报条件和资格要求,认真核实申报人选背景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加强对人选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专业成果、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方面情况。切实做到好中选优,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人选有关材料将在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请符合条件有申报意向的老师7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趵突泉校区2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huihui@sdu.edu.cn,材料提交后请准备好10分钟PPT汇报,23日学院将召开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

个人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2)申报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4)

团队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2)申报团队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

(3)申报人选个人承诺书(附件4)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确定人选后,学校将协助推荐人选进行网络系统申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慧慧,联系电话:88382017